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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数字经济13条” 助力疫后重振

所属分类: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 2020-06-1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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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击新冠肺炎)湖北出台“数字经济13条” 助力疫后重振

  中新网武汉6月15日电 (武一力)“数字经济在疫情中韧性‘补位’,线上经济、无人经济、到家经济、宅经济蓬勃发展,带动大量稳定就业,并催生出新就业形态。视频会议、远程医疗、云课堂、网上展会等‘不打烊’服务,在支撑复工复产、提振经济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吕晓华15日表示。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简称“数字经济13条”),以数字经济为抓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疫后重振。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数字经济13条”相关举措。

  据介绍,“数字经济13条”聚焦数字网络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提出实施数字经济五项工程,包括5G万站工程,今年该省新建5G基站5万个以上,实现5G网络武汉市城区室外全覆盖;大数据开发应用工程,以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武钢大数据IDC、腾龙数据中心、中金数谷武汉大数据中心等大数据项目建设,力争3年内*大数据试点示范企业达到30家,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万企上云工程,打造“云行荆楚”企业上云品牌,力争3年内全省建成较为完备的工业云平台体系;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全面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化为特征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线上新经济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湖北已具备了数字化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吕晓华表示,湖北拥有区位优势、人才优势、也拥有“芯屏端网”的产业优势,同时还具备“*节点”的网络优势。去年国家工业互联网*节点(DNS)落户湖北、中部*,目前,在线运行的二级节点全国55个,有7个在湖北。(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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