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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

所属分类: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 2020-06-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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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银川6月9日电 (杨迪)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记者了解到,《决定》结合宁夏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际,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促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增强公益诉讼质效和要求相关部门支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作了规定。

  《决定》指出,宁夏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宁夏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宪法定位,围绕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要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案件办理。同时,依法探索办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个人信息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决定》明确了宁夏各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助、配合及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对检察机关与有关机关加强工作衔接,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信息沟通共享等制度,加强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和完善公益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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